关于龙港市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度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02月24日 16:08 来源:龙港水务 浏览次数:2900

关于龙港市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度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龙港市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度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zfcg.czt.zj.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0315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GSW2023008

2、项目名称:龙港市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度聚丙烯酰胺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元):517500

4、最高限价(元):517500

5、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6、采购需求:

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聚丙烯酰胺(阳离子型)

1

517500

规格:聚丙烯酰胺(阳离子型)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采购累计金额达到预算金额。

8、本次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031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网上下载 (并将报名资料发送至995874489@qq.com)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0315日 09:3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标区(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4楼)

开标时间: 20230315日 09:30:00

开标地点: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龙港市世纪大道4518号龙港市政务客厅4楼)

五、投标保证金: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①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1)、报名登记表;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供应商需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995874489@qq.com。②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下载了招标文件并按规定提交报名资料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提交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

3.其他事项

(1)本项目属工业制造行业。(2)本项目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并符合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条件的,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可享受《管理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4)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通过邮寄形式(建议顺丰快递形式,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详见“ 投标邀请(通知)书”约定。(5)开标后,供应商手机需保持畅通并全程关注代理机构的各类通知:需要询标等,代理公司将通过电子邮箱995874489@qq.com 发出函件,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回复时间应在半小时内,逾期回复的不予采纳。(6)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7)本项目为龙港市政企(国企)采购,参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执行,如与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港市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港市通港路(实验中学对面)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9902855

质疑联系人:卢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59902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6幢2单元201室(水门内街56号)

传 真:0577-80890088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0890088、157571823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 称:龙港市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纪检科

地址:龙港市通港路(实验中学对面)

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90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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